2013年1月4日 星期五

錫蘭佛教記史文獻及中文佛教文獻所呈現的錫蘭早期佛教發展面貌 古正美

本文企圖從錫蘭及中文佛教文獻的角度去瞭解錫蘭記史文獻中所載的兩件歷史事件的真實性,此二事件為:(1)阿育王子初傳佛教的真實性及(2)佛教部派發展的真實狀況。
一、錫蘭佛教發展的特性
錫蘭以佛教治國的歷史非常長,就其記史文獻的記載,在佛教初傳的時代,錫蘭便開始發展佛教王統,所謂「佛教王統」,就是帝王以佛教治國的傳統。
帝王或佛教轉輪王以彌勒菩薩面貌統治世間的信仰,首見記於《華嚴經入法界品》,故筆者稱此轉輪王傳統為《華嚴經》佛王傳統。
錫蘭早期佛教的發展,一直延續到十六世紀葡萄牙人(Portuguese)統治錫蘭的時代,才在錫蘭歷史上中斷。
錫蘭佛教發展的特性既與錫蘭帝王使用佛教治國的活動有關,錫蘭帝王對某派僧團的依賴,便決定大寺派或無畏山寺派的發展方向及興衰。
將佛教初傳及王統成立年代上溯阿育王時代的做法,無非是要説明,其王統成立暨佛教傳入都與阿育王有關。爲何是阿育王?因爲阿育王是歷史上第一位奠立及使用佛教意識形態治國的帝王。
二、錫蘭的佛教王統與佛教初傳說
(一)、錫蘭記史文獻所載的錫蘭佛教王統及佛教初傳說
《大史》這段記載天愛帝須的文字很清楚的說明,《大史》所要確立的是,天愛帝須乃是錫蘭歷史上第一位以佛教治國的轉輪王或奠立錫蘭佛教王統的帝王,而其所承傳的佛教轉輪王治世法,則是阿育王所奠立及使用的佛教治世法。
《大史》所載的阿育王子摩哂陀來錫蘭傳教的事,也載於《善見律毘婆沙》。《善見律毘婆沙》以摩哂陀為佛教律師(vinaya master)的形象,說摩哂陀所傳來的佛法是直接傳自其師目犍連子帝須,而目犍連子帝須的佛法,則傳自佛陀的弟子優波離(Upāli)。這種說法,很顯然的又進一步地將錫蘭所傳的佛法或律法上接佛陀的佛法。
由於《大史》在第十五章也提到「大寺」成立的經過與阿育 王子摩哂陀有關,因此,錫蘭學者都認為,「大寺派」所承傳的佛法,不但是目犍連子帝須的佛法,甚至是目犍連子帝須自佛弟子優波離傳下的「正統」佛法。基於 這樣的記載,錫蘭學者當然要認為,錫蘭大寺派所傳的佛法是「正統派」佛法。
(二)、我們對錫蘭佛教王統及佛教初傳傳說的質疑
錫蘭佛教記史文獻所載的佛教王統成立說及佛教初傳的記載,很可能就是歷史上最早使用這種記載方式將自己地區的佛教與阿育王所奠立的佛教治國意識形態連接在一起的例子。
錫蘭之後亞洲其他地區也出現同樣的造史模式,説明歷史上有許多人都知道錫蘭這段阿育王子初傳佛教及王統成立說的記載,乃是錫蘭大寺派僧人撰造出來的一段「歷史」公案;否則這種撰寫模式及内容不會一再的出現在歷史上,並為亞洲其他國家所運用。
三、佛教部派發展史
(一)、錫蘭文獻及中文文獻所載的部派發展史
法顯在其《高僧法顯傳》中并沒有提到錫蘭有《善見律毘婆沙》此律藏。法顯在五世紀初期去印度及錫蘭求法的目的,就是要尋找當時印度及錫蘭流傳的律本,如 果,《善見律毘婆沙》當時已流傳錫蘭,法顯應該會注意到此事;特別是,此律藏也載有錫蘭大寺派所遵行的律法。照《高僧法顯傳》的説法,法顯在師子國所尋到 的 律典只有《彌沙塞部律藏》。《高僧法顯傳》載:「法顯在此國二年,更求得彌沙塞部律藏本,得長阿含、雜阿含,復得一部雜藏,此悉漢土所無者。」法顯在五世 紀初期既未見有《善見律毘婆沙》,而此律藏所載的律師傳法系譜等內容又與《大史》之所載相契,很顯然的,此律藏與《大史》很可能都是五世紀初期之後,或法 顯去錫蘭之後才出現的錫蘭大寺派作品。
大寺派僧人在《大史》中如此記載與之有關的上座部之發展情形:初始,以摩訶迦葉為首的大長老們進行的正確結集,被稱為上座部結集。在最初的一百年 中,只有上座部一派,以後才逐漸產生了其他的學派。被參加第二次結集的長老們譴責的惡比丘,共有一萬人。他們建立了名為大眾部的學派,以後又產生出牛家部 和一說部。從牛家部產生出說假部和多聞部,它們當中又產生出制多山部,加上大眾部,共六部。又從上座部產生出化地部比丘和犢子部比丘兩派。又從犢子部比丘 當中產生出法上部、賢冑部比丘,以及六城部和正量部。又從化地部比丘產生出說一切有部比丘和法藏比丘兩派
《大 史》所載的佛教部派發展史,與中文文獻所載有很大的出入。中文文獻最重要的三種記載佛教部派分裂史的作品,即唐代玄奘所譯的《異部宗輪論》、陳代真諦所譯 的《十八部論》,及真諦的另一譯本《部執異論》,基本上都認為,阿育王統治印度的時代,是佛教部派分裂的開始,而大眾部及上座部是阿育王時代最初分裂的二 部。
在 《異部宗輪論》中,我們不見此《論》載有錫蘭大寺派及無畏山寺派的名稱,這說明錫蘭佛教部派的發展的確如智昇所言,乃出於二十部之後依其中一部而產生的支 部。據此,《善見律毘婆沙》所載的律法出現的時間便不會早過西元三世紀初期。玄奘及義凈也說,錫蘭大寺派及無畏山寺派都是由「上座部」衍生出來的支派或支 部。
中文文獻所載的部派佛教分裂史,是佛教史上廣為接受的部派分裂觀點;相對的,錫蘭的部派分裂觀似乎只在錫蘭及與錫蘭佛教有關的地區流傳。
(二)、大乘上座部
玄奘在其《大唐西域記僧伽羅國》兩處提到錫蘭佛教的發展情形:(1) 在説明錫蘭佛教歷史早期的發展狀況時,玄奘不但提到阿育王子摩醯因陀羅(古案:摩哂陀)將佛教傳入錫蘭的事,而且也說,錫蘭佛教「遵行大乘上座部法」:佛去世後第一百年,無憂王子摩醯因陀羅捨離欲愛,志求聖果,得六神通,具八解脫,足步虛空,來游此國,弘宣正法,流布遺教,自玆以來已降,風俗淳信,伽藍數百所,僧徒二萬餘人,遵行大乘上座部法。
(2) 在説明錫蘭當時佛教發展情形時,玄奘說,錫蘭的「摩訶毗訶羅住部,斥大乘,習小乘」,「阿跋邪祗釐住部,學兼二乘,弘演三藏」:佛教至後二百餘年,各擅專門分成二部:一曰摩訶毗訶羅住部,斥大乘,習小乘。二曰阿跋邪祗釐住部,學兼二乘,弘演三藏,乃戒行貞潔,定慧凝明。
奘對大寺派成立情形的瞭解,與錫蘭學者的説法不同。照玄奘的説法,佛教在傳入錫蘭二百餘年後,錫蘭的佛教才分成兩部:「摩訶毗訶羅住部」 (the Mahāvihāra ,大寺部)和「阿跋邪祗釐住部」 (Abhayagiri  Vihāra,無畏山寺部)
《異部宗輪論》雖沒有記載「上座部」是大乘學派,然與之内容相近,陳代(557-589)真諦翻譯的《十八部論》附經《文殊室利問經》,卻很清楚的提到上座部是一大乘學派:根本二部從大乘出,從般若波羅密出;聲聞、緣覺、諸佛悉從般若波羅密出。
由 於大乘的發展一直與佛教意識形態的發展有緊密的關系,而每次大乘的發展都有帝王支持的緣故,因此,「大乘」此詞即有指每個時代帝王所支持的大乘「主流學 派」。由於大乘信仰在歷史上一直產生變化,因此,舊的大乘「主流學派」便被新的大乘「主流學派」取代,舊的「主流學派」便不再被稱為「大乘」,而成為小 乘。由此,「大乘」的內容不是固定的,而「大乘」此詞的用法也有時間性。在此定義下,早期的大乘思想及派別都會被視為小乘思想及 派別。這就是玄奘在談論錫蘭早期接受阿育王時代的佛教場合用「大乘上座部」説明錫蘭早期佛教的原因。玄奘後來用「小乘法」定位「上座部三藏」,乃因錫蘭的 帝王在玄奘的時代,主要是發展「瑜伽論者」,由此,「上座部三藏」便被視爲「小乘法」。
我們從玄奘及義凈的記載,甚至知道在78世紀之間,「大乘上座部法」在歷史上尚非常盛行。
結 論
◎我們懷疑大寺派僧人有撰造阿育王子初傳佛教此事件的嫌疑。
◎從中文佛教文獻的角度來看,錫蘭大寺派不僅有撰造阿育王子初傳佛教的記載,同時也有撰造其律法承傳史及佛法承傳史的情形。唐 代佛教僧人智昇及玄奘,對錫蘭大寺派所承傳的律法及佛法的看法,都與大寺派的記載非常不同。錫蘭大寺派認為,大寺派的律法乃承傳佛弟子優波離所集的律法。 但智昇認為,錫蘭大寺派所遵行的律法,乃是三世紀之後,或佛教二十部派在歷史上分裂之後,大寺派依其中一部所造的自己的律法,并非承傳優波離所集的律法。
大寺所記的律法及佛教法統也有撰造的嫌疑。
玄奘認爲,佛教傳入錫蘭二百餘年後,因教內所專不同,錫蘭才出現大寺部及無畏山寺部。如果是這樣,大寺部便不會如大寺文獻所言,與阿育王子同時出現在錫蘭歷史上為錫蘭最早的佛教部派。既是如此,大寺部的成立時間不但在大乘出現之後,更在大乘佛教發展一段時間之後。
法顯於五世紀初期去錫蘭的時代,都沒有提到有大寺部與大乘無畏山寺部分裂或修持不同律法的情形。這説明,錫蘭大寺部成立自己律法及學派的時間可能都要遲至法顯去錫蘭之後。
筆者懷疑,大寺部的成立,可能與大寺部的佛教巴利文化有極大的關係;換言之,與覺音長老來錫蘭發展巴利文佛教有極密切的關聯。法顯去錫蘭的時代,也未見其提到錫蘭有巴利文化的現象。由此,大寺部巴利文化的時間與其部派成立的時間,可能都在同一時間,都在法顯去錫蘭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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