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案的編纂,以景德傳燈錄為始。
2.若是缺少了禪機,公案只不過是一堆死文字。
3.構成禪機的兩大要素是「直指」與「見性」。
讀禪之道 作者:龔鵬程
1.禪宗的修持、證悟和思考都無固定的法則可循,其本身也沒有一套理論系統。
2.不執著於文字,並非僅僅禪宗才有,只是禪宗特別強調而已;接引的方式,才是禪宗真正大異於其他各宗的地方。……每一派各有其特殊的接引方法,構成各派的「宗風」,這才是它們的精神與特色所在。
到禪學之路––––紀念巴壺天先生逝世兩週年 作者:孫旗
1.依巴先生的卓識,公案的語言具有五種特性:1.雙關性、2.象徵性、3.否定性、4..層次性、5.可取代性。
禪宗公案之經典化的解釋 —以《碧巖錄》為中心 鄧克銘
◎ 一、前言
◎ 二、禪宗公案之形成與發展
◎ 如以禪僧學習的過程與其環境作為比較的對象,五代以下,禪門言教之文字化的流傳有明顯增加的情況。
◎ 古人語句在實踐、修證上之深意,本來即需深入探討,問題在於是否能有真實的體會。
◎ 一些禪師個人獨具的風格已成為一種模範,是一個活教材能具體展現佛教所追求之解脫的內容。
◎ 宋代禪師在公案上的學習與闡發,呈現異於唐代禪師之面貌,不能視為宋代禪師之不足。反之,應探討宋代在此方面所透顯出來的特殊成就。就公案作為公共的教學模式而言,禪宗之教與學之間有一更明顯的途徑可循,此點係今日探討禪宗公案之歷史意義時不能忽略的。
◎ 三、《碧巖錄》之經典的地位及其特色
◎ 圓悟克勤對雪竇重顯之頌古一百則加以評唱,經紀錄整理成《碧巖錄》一書。
◎ 頌古與拈古之別,據圓悟之說明:「大凡頌古只是繞路說禪,拈古大綱據款結案而已。」
◎ 其目的不外經由古德悟道之機緣,指出參禪的方法與對道的驗證。
◎ 《碧巖錄》對每一則公案之解說,大體上包括五個部分:(1)垂示,指出大綱。(2)本則,禪宗公案本身。(3)評唱,對公案之解說,包括人與事之典故。(4)頌古,即雪竇之頌古原文。(5)評唱,對頌古之說明。
◎ (一)、禪與教之關係
◎ 大體而言,至五代時法眼文益傳下二世永明延壽(904—975)著《宗鏡錄》一百卷,以一心統合諸教,努力溝通禪與教之差異。入宋以後,明教契嵩(1007—1072)著有《傳法正宗記》與《傳法正宗定祖圖》等,積極鞏固禪宗自成一獨立宗派之地位。
◎ 圓悟對教外別傳曾有如下的說明:今人殊不知,古人意在言外,何不且看祖師當時初來底題目道什麼? 明說道:教外別傳,
單傳心印。古人方便也只教爾直截承當去。後人妄自卜度,便道那裏有許多事。寒則向火,熱則乘涼,飢則喫飯,困則打眠。若恁麼以常情義解詮註,達磨一宗掃土 而盡。不知古人二六時中,念念不捨,要明此事。
◎ 如果從北宋初中期承五代以來反省禪宗流弊之脈絡以觀,以佛教經典作為公案來參究,實具有特殊意義。在雪竇之頌古及圓悟之《碧巖錄》中,人、法(教)、義(理)合為一體,也可說以禪作為佛法最圓滿的表現形態。
◎ (二)、關於五家宗旨
◎ 按雪竇屬雲門宗,其法系為雲門文偃—香林澄遠—智門光祚—雪竇重顯。
◎ 從文獻上出現五家宗名以觀,最早見於明教契嵩於北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完成之《傳法正宗記》,契嵩並說明當時五家流傳之情形為:「雲門、臨濟、法眼三家之徒,於今尤盛,溈仰已息,而曹洞者僅存,綿綿然若猶大旱之引孤泉.。」
◎ 按雲門三句為「函蓋乾坤句、隨波逐浪句、截斷眾流句」
◎ 依《景德傳燈錄》所載,較著名之禪門典籍有永嘉玄覺(665—713)之《永嘉集》與《證道歌》、大珠慧海(生卒年不詳)之《頓悟入道要門論》、黃檗希運之《傳法心要》、圭峯宗密(780—841)之《禪源諸詮集都序》等。又趙州從諗(778—897)之「玄言布於天下,時謂趙州門風,皆悚然信服矣。」同時代溈山靈佑傳下香嚴智閑(生年不詳—898)有「偈頌二百餘首,隨緣對機,不拘聲律,諸方盛行。」以及《景德傳燈錄》卷二七至卷三十所收諸家語錄偈頌等文獻。
◎ 四、「道本無言,因言顯道」—《碧巖錄》之理論基礎
◎ 圓悟:不見古人道:道本無言,因言顯道。
◎ 圓悟:道無橫徑,立者孤危,法非見聞,言思迴絕。
◎ 其門人普照於南宋初高宗建炎二年(1128)所作序文中謂:「至道實乎無言,宗師垂慈救弊,儻如是見,方知徹底老婆。其或泥句沈言,未免滅佛種族。」確能體會圓悟評唱之苦心。
◎ (一)、在語言文字之運用上,無論說者與聽者,均以禪道之正確體會為基本條件
◎ 經教或語言文字都應在禪宗之自力完成解悟的基礎上,才能得到合理適當的按排。此點是禪門的通義,《碧巖錄》也不例外。
◎ (二)、禪師間之問答舉動雖似一般人,但卻具有另一番意義,代表禪道之具體呈現,不可視為一般言語
◎ 《碧巖錄》第十三則中有句話「一切語言,皆是佛法。」廣義地說,世俗語言與解脫境界在本質上並無根本之差別,只要語言有助於成就智慧,就具有無上之價值。禪宗公案之能成立,被認為是成佛之津梁,與此觀念有相當密切之關係。
◎ 《碧巖錄》在這方面的態度,頗有注意之必要。若不能肯定第二義門中所涵有的第一義因素,則禪法之傳授將有困難;但若過度執持第二義,則有喪失第一義之可能。如何調整兩者間的關係,正是圓悟在解說公案及頌古時的重心之一。
◎ (三)、關於禪宗公案裏的「無味之談」,似最足以顯示禪宗用語之特色
◎ 「不涉理性,亦無議論處」之答話,其目的不在令人有所尋思,相反地,正是要人在不可思惟想像處,「直下向擊石火裏,閃電光中」,親見真實的自性。
◎ 有關「無味之談」的公案,在語言之運用上可說是一種特例,雖然無意味但卻具有催化之作用,而其作用之發生則須有相關的條件,不是任何情況下均可套用。
禪宗公案之頌古與評唱都不離語言文字,其與禪道之關係,圓悟有一精到之見解:
初機晚學,乍爾要參,無捫摸處,先德垂慈,令看古人公案。蓋設法 住其狂思橫計,令沈識慮,到專一之地,驀然發明心非外得,向來公案乃敲門瓦子矣。只如龐居
士問馬大師:不與萬法為侶底是什麼人?馬云: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即向汝道。但靜默沈審,然後舉看。攸久之間,須知落處去。若以語言詮注語言,只益多知,無 緣入得此個法門解脫境界。
論禪宗公案中的矛盾與不可說 楊惠南
一、三種類型的公案:矛盾的、不可說的、與混用的
一、三種類型的公案:矛盾的、不可說的、與混用的
※南北朝善慧大士(傅翕)
空手把鋤頭 步行騎水牛
人從橋上過 橋流水不流。
雪峰義存(西元八二二-九0八年)
※雪峰義存(西元八二二-九0八年)
師一日在僧堂內燒火,閉卻前後門,乃叫曰:『救火!救火!』玄沙將一片柴,從□櫺中拋入。師便開門。
◎禪師們往往用兩種令 人困擾的方式,來表達他們內心所體悟的真理。這兩種方式是:(一)用「矛盾」的語句或動作,來表達內心所體悟的真理;(二)用「不可說」的語句或動作,來表達內心所體的真理。
◎佛洛姆(E. Fromm)在「心理分析與禪佛教」(Psychoanalysis andZen
Buddhism)一文當中,指出語言(language)、邏輯(logic)、和禁忌(taboos)等三種層面,構成了一個「被社會所制約的過濾器」(filter of
socially conditioned),使得我人無法經驗到許多心理現象。這些無法經驗到的心理現象,即是令人煩惱的「潛意識」(unconsciousness)(14)。而禪,就是撤除由這三方面所構成的過濾器,使潛意識變成「意識」(consiousness)
二、禪宗的兩種思想傳統
◎禪宗,古來即盛傳有兩種不同的思想來源:一是『楞伽經』的「佛性」(如來藏)思想;另一則是『般若經』,特別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的『般若』(空)思想。
◎因為各種文獻都證明,菩提達磨確實以『楞伽經』的「佛性」(如來藏)思想為其宗要。
◎蔣之奇認為,禪宗自五祖弘忍(西元六0二~六七五年)之後,卻改以『金剛經』為「印心」。
◎『金剛經』中的「般若」(空)思想,在五祖弘忍及六祖惠能之後,轉變了禪宗的哲學內涵。
◎經文之所以採用了矛盾的句法,完全是為了方便詮釋「空」的「不可說」而已。而禪宗,受到了『般若經』,特別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的影響,自然而然地反映在公案當中,而有矛盾式的、不可說式的,以及混合式的三種類型。
三、結 論
◎在這個思想之下,所謂的「矛盾」,實際上只是「不可說」的另外一種表達;矛盾方式的公案,以及混合式的公案,都可以化歸到「不可說」的形式。而它們的「不可說」,並不是因為日常語言的缺陷,也不是一般邏輯的限制,而是因為它們所要指稱的事物是不存在的──「空」的。
◎『楞伽經』裡超越日常語言和邏輯的「佛性」思想確實是禪宗公案中的主題,為數甚多的公案都在闡述這一真理。但是,一者這些公案也可以理解成為闡述『金剛經』裡的「般若」(空)思想,二者還有另外一些公案,並不是在闡述「佛性」的真理,相反地,它們是在闡述「般若」的思想,因此,把禪宗的公案,特別是本文所討論的三種類型的公案,僅僅解釋成為是在追求超語言、超邏輯的「佛性」真理,是有所缺陷的。這些公案當中的矛盾和不可說的語詞與動作,還可從另一方面理解成為不可言詮、不可描述的「般若」(空)思想。而這種「般若」(空)的思想,並不是超語言、超邏輯的。它是利用經過反省之後的常識,即可理解的道理,它並不是超越現實的神秘事物。
南禪「頓悟」說的理論基礎
--以「眾生本來是佛」為中心(1) 楊
惠 南
中國南方禪宗的「頓悟」說,雖然建立在諸多理論基礎之上,但是,「一切眾生本來是佛」這一命題,卻是最重要的基礎之一。
一、「頓悟」的意義
南禪的開創者──惠能(西元638-713年),在其(敦煌本)《壇經》當中,曾對「頓悟」做了底的說明:
何以漸頓?法即一種,見有遲疾。見遲即漸,見疾即頓。法無漸頓,人有利鈍,故名漸頓。
顯然,惠能的「頓悟」說,建立在人性的差異之上。
但是,這兩種人的「般若之智」卻是沒有差別的。──這是南禪「頓悟」說的最原始意義
但是,「開展期」及其更後「成熟期」,卻把「頓悟」說建立在修行方法的不同之上。
神秀「五方便」:《大乘無生方便門》一開頭就列出「五方便」的名字。;它們是:第一、總彰佛體(門);第二、開智慧門;第三、顯示不思議法(門);第四、明諸法正性(門);第五、自然無礙解脫道(門)
其中,第一、第二門是最重要的;第三到第五門不過是前二門的發揮而已。
「總彰佛體」門共分為兩部分,其一是教授菩薩戒,其二是傳授禪法。在教授菩薩戒這一部分當中,共有底下幾個次第: (1)「令發四弘誓願」;(2)「請十方諸佛為和尚等」;(3)「請三世諸佛菩薩等」;(4)「教受三歸」;(5)「問五能」;(6)「各稱己名懺悔」(12)。
「總彰佛體」門的第二部分是傳授禪法,這是這一門中最主要的部分。
神會所說的「頓悟」,則是一種沒有固定次序、方法,所謂「單刀直入,直了見性,不言階漸」的法門。
「問五能」是:第一、「能捨一切惡知識不?」第二、「(能)親近善知識否?」第三、「能坐持禁戒乃至命終不犯戒不?」第四、「能讀誦大乘經問甚深義不?」第五、「能見苦眾生隨力能救護不?」而在這五個問題底下,弟子都要回答「能」。
成熟期與開展期的相異是:前者強調一種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可修行的法門;這卻是後者所不曾說到的。甚至,很多文獻都告訴我們,成熟期的修行方法,是一種「不用修」的法門。這顯然與神會那種只強調沒有「階漸」的「頓悟」說不同。
馬祖道一(西元709-788年),即曾示眾說:道不用修,但莫污染。....若欲直會其道,平常心是道。....只如今行住坐臥、應機接物盡是道。
道一的弟子──百丈懷海(西元720-814年),更可看出來;他說:說道修行得佛,有修有證,是心是佛,即心即佛,是佛說,是不了義教語,....是凡夫前語。不許修行得佛,無修無證,非心非佛,亦是佛說,是了義教語,....是地位人前語。....但有語句,盡屬不了義教。....了義教是持,不了義是犯,佛地無持犯。了義、不了義教盡不許也!
因此,「頓悟」一詞,在整個南禪的歷史文獻當中,至少有底下三個意思:
(1)迅速地體悟:「萌芽期」的意義,惠能本意,建立在眾生根器的「利」、「鈍」之上。
(2)沒有固定階梯地體悟:「開展期」的意義,神會所說,建立在修行方法的「不須方便」之上。
(3)以平常的生活方式來體悟:「成熟期」的意義,後代禪師所說,建立在道家化的修行方法之上。
二、南禪「頓悟」說的理論基礎之一─ ─「眾生本來是佛」
(一)文獻的證明
(敦煌本)《壇經》:
迷人若悟心開,與大智人無別。故知不悟,即佛是眾生;一念若悟,即眾生是佛。
佛是自性作,莫向身(外)求。自性迷,佛即眾生;自性悟,眾生即是佛。
後代迷人,但識眾生,即能見佛。若不識眾生,覓佛萬劫不得也!
疑為神會所,作題為「南宗讚」的「五更調」第一段是:
一更長。如來智慧心中藏。不知自身本是佛,無明障蔽自荒忙。了五蘊,□皆亡。滅六識,不相當。行住坐臥常作意,則知四大是佛堂。
黃檗希運(西元850年寂) <傳心法要>:
諸佛與一切眾生,唯是一心,更無別法。....惟此一心即是佛,佛與眾生更無差異。但是眾生著相外求,轉失。使佛覓佛,將心捉心,窮劫盡形,終不能得。不知息念忘慮,佛自現前。
元代的宗寶本《壇經》:
修此行者,是般若行。不修即凡;一念修行,自身等佛。善知識!凡夫即佛,煩惱即菩提。前念迷即凡夫,後念悟即佛。
南禪的「頓悟」說,所悟的是佛境界,所入的也是澈底解脫的佛地。後代禪師,也許由於根器的漸鈍、明師的難求,以致無法像《壇經》所說的那樣,「一悟即至佛地」,而需要像《十牛圖頌》,把悟境分割成許多步驟;但是,原始的、真正的「頓悟」,應該是《壇經》所說的才對。
(二)論理的證明;
唯有預設眾生在行住坐臥當中已經是一尊「實質」的佛,才能說明為什麼他不必努力地、刻意地、以「平常心」就可成佛。
三、「佛性」與「眾生本來是佛」說
「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的說法,明顯地是從「一切眾生皆可成佛」的「佛性」(如來藏)說轉化而來。
宗密《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上之一:源者,是一切眾生本覺真性,亦名佛性....此性是禪之本源,故名禪源....依此而修者,是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達摩門下展轉相傳者,是此禪也。
《大方等如來藏經》說:爾時世尊金剛慧及諸菩薩言....我以佛眼觀一切眾生,貪欲恚癡諸煩惱中,有如來智、如來眼、如來身,結加趺坐,儼然不動。善男子!一切眾生雖在諸趣煩惱身中,有如來藏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
《大般涅槃經》卷九: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以佛性故,眾生身中即有十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總之,「眾生本來是佛」的說法,只是南禪一系的特有主張。就漢譯的印度經論看來,我人看不出有這種說法的任何跡象。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簡稱《圓覺經》)已在學界被認定為成立於中國的「偽經」
同樣被視為「偽經」的《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簡稱《楞嚴經》
四、結 論
南禪的「頓悟」說,必須建立在「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的理論基礎上,才能成立。
然而,從印度傳來的經論看來,「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的說法,是印度所沒有的。甚至,像《如來藏經》、《涅槃經》卷九那樣的說法,──只說到「眾生身心當中有佛的功德」,還未說到「眾生本來是佛」,也都會受到其他經典的嚴厲批判;這更證明「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的主張,並非印度所本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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