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但用得,不可執本也



一日,耽源和尚告訴慧寂禪師:“國師(南陽慧忠)當時傳得六代祖師圓相,共九十七個,授與老僧。乃曰:‘吾滅後三十年,南方有一沙彌到來,大興此教,次第傳受,無令斷絕。’我今付汝,汝當奉持。”說完便將記有九十七個圓相的本子交給慧寂禪師。

慧寂禪師接過後,看了一遍,便將本子燒掉了。
後來,耽源和尚有一天問慧寂禪師:“前來諸相,甚宜秘惜。”
慧寂禪師道:“當時看了便燒卻也。”
耽源和尚道:“吾此法門無人能會,唯先師及諸祖師、諸大聖人方可委悉(洞悉、看破),子何得焚之?”
慧寂禪師道:“慧寂一覽,已知其意。但用得,不可執本也。”
耽源和尚道:“然雖如此,於子即得,後人信之不及。”
慧寂禪師道:“和尚若要重錄不難,即重集一本呈上,更無遺失。”
耽源和尚道:“然。”

第二天,耽源和尚上堂,慧寂禪師走出大眾,作此○相,接著以雙手托給耽源和尚上看,然後退步叉手而立。耽源和尚以兩手相交,作拳示之。慧寂禪師便進前三步,作女人拜。耽源和尚見此,遂點頭稱可,慧寂禪師於是禮拜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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